鞍山又出新聞了 ,將車借給朋友開去接人,朋友因酒駕釀下1死3傷的慘禍。
肇事司機因犯下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入獄8年,而借車給他的車主,因草率借車之舉同樣對事故發(fā)生應承擔責任,被法官判決與肇事司機連帶承擔近60萬元的賠償。
主審法官發(fā)出感慨:“本案提醒每個車主,借車要謹慎,對自己的愛車管理疏忽會惹來終身悔恨……”。